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5-09-02 09: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科通〔2021〕64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和相关标准,我局组织专家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项目进行了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现将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进行公布。
附件: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
2025年9月1日
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2025.9.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