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省**加格达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保证饮用水安全,处理好经济、农业的发展与水源地保护之间的关系,****组织开展了**省**加格达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现将保护区基本情况进行公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省**加格达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情况
加格达奇区位于**省西北部、**山脉的东南坡,在**自治区**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3°45′至124°26′,北纬50°09′至50°35′。南、西面和**毗邻,东、北面与松岭区接壤,总面积1358.58平方公里。
**省**加格达奇区饮用水水源地位于加格达奇区。本次升级改造,新增2座水源井(4#、5#井)作为饮用水源,原有3座水源井(1#、2#、3#井)同时作为水源井,4#井经纬度为124° 5'62.58",50°24'45.29",5#井经纬度为124° 5'78.43",50°24'55.48",一级保护区面积为372600平方米。
二、保护区调整结果
**省**加格达奇区饮用水水源原有3眼取水井(现编号1#、2#、3#),于2018年获得黑政函〔2018〕50号批复了保护区。为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水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坚持人水和谐,坚持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保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原有3眼承压水型地下水取水井同时作为水源水井,新增4#、5#承压水型地表水取水井,并已于2021年投入使用。本报告对4#、5#取水井进行保护区划分,完成对**省**加格达奇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
调整后,**省**加格达奇区饮用水水源共有5眼取水井(新增2眼,原有3眼依旧作为水源水井),均为河流型水源地型水源,设一级保护区,不设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中心,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面积为372600平方米。
三、保护区相关要求
(一)一级保护区
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中对一级保护区内要求如下:(1)一级保护区内不存在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建设项目拆除或关闭,并视情进行生态修复;
(2)一级保护区内无工业、生活排污口。一级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工业排污口拆除或关闭,生活排污口关闭或迁出;
(3)一级保护区内无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一级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和旅游设施拆除或关闭;
(4)一级保护区内无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一级保护区划定前已有的农业种植和经济林,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向****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6月8日-2025年7月9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457-****221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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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