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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我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政府要求,******厅于2025年4月启动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我县按要求已组织开展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现将更新调整(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888-****731。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玉龙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
2.玉龙县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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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