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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2MADX1ECY9U | 建设单位法人:吴增森 |
| 张世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高新园**路3899号**16号 |
| 正尔机械年产5万套农机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76-C3576-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市 高新园**路3899号**16号 |
| 经度:119.47533 纬度: 36.0514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21 |
| 诸环审报告表〔2025〕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82MADX1ECY9U001W |
| 2025-04-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2MADX1ECY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82MADX1ECY9U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782MA3UDX2U96 | 竣工时间:2025-05-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8130 |
| 该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市高新园**路3899号**16号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为**项目,位于**省**市**市高新园**路3899号**16号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占地面积10036m2,总建筑面积7018m2。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现有车间、办公室、仓库等设施,购置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焊机、机床、抛丸机、喷塑线、喷漆线等设备51台套。项目主要以钢材、钢管等为原料,经打磨、焊接、抛丸、喷塑等工序生产农机配件,形成年产5万套农机配件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占地面积10036m2,总建筑面积7018m2。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现有车间、办公室、仓库等设施,购置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焊机、机床、抛丸机、喷塑线、喷漆线等设备51台套。项目主要以钢材、钢管等为原料,经打磨、焊接、抛丸、喷塑等工序生产农机配件,形成年产5万套农机配件的生产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钢材、钢管)—下料—打磨—折弯—焊接—抛丸—喷塑、喷漆、固化—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钢材、钢管)—下料—打磨—折弯—焊接—抛丸—喷塑、喷漆、固化—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选用高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设置排气筒、采样平台及采样口。项目运营期间,下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与喷漆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电催化燃烧”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焊接废气、打磨废气、抛丸废气、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3排放。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3)项目运行过程中要对各种生产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声等降噪措施,同时进行设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公司按照规范设置排气筒、并安装了采样平台及采样口。项目运营期间,焊接粉尘、打磨废气、下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与喷漆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电催化燃烧”收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抛丸废气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喷塑粉尘经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2)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无外排废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外运用于周边农田堆肥。已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3)公司优化厂区布局,加强周边绿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音、吸音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 (1)焊接粉尘、打磨废气根据设备位置及废气排放线路的合理性由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3排气筒排放,变为由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P1排气筒排放,治理设施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2)项目四周管网暂未建设,生活污水临时清掏外运追肥,管网建好后在经市政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下脚料、焊渣、废钢丸、水性漆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贮存过程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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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公司进水水质 | 项目水喷淋塔用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定期外运用于周边农田堆肥,待管网建好****水厂进一步处理。 | / |
| 1 | 1#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P1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 | 下料废气、焊接废气、打磨废气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浓度为2.1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0.017kg/h;颗粒物有组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2 | 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电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P2 | 颗粒物有组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专用设备制造业(C35)限值要求(VOCs:70mg/m3、2.4kg/h)。 | 喷漆废气、喷漆烘干废气、喷塑固化废气经水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电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P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浓度为2.67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0.032kg/h;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平均浓度为2.32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0.028kg/h;颗粒物有组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专用设备制造业(C35)限值要求(VOCs:70mg/m3、2.4kg/h)。 | |
| 3 | 2#布袋除尘器、3#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P3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 | 抛丸废气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喷塑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 | 验收检测期间,P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最大平均浓度为3.07mg/m3,最大平均排放速率6.43×10-3kg/h。颗粒物有组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 |
| 4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限值要求(VOCs2.0mg/m3)。 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特别排放限值:1 h 平均浓度值6mg/m3、一次浓度值20mg/m3)。 | 未被收集的颗粒物、VOCs经加强车间密闭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值0.378mg/m3,VOCs排放最大值0.92mg/m3。 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1 h 平均浓度值2.11mg/m3、一次浓度值2.24mg/m3。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限值要求(VOCs2.0mg/m3)。 厂区内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特别排放限值:1 h 平均浓度值6mg/m3、一次浓度值20mg/m3)。 |
| 1 | 车间隔音、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床、抛丸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60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在此基础上,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已按相关规范对生产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站、固废暂存场所等进行硬化、防腐、防渗处理,避免雨淋冲刷和污水渗漏造成环境污染。 |
|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暂存、综合利用、处理及处置等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下脚料、焊渣、废钢丸、水性漆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贮存过程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分类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 |
| 1 | 加强厂区绿化,保护环境 | 已在厂区进行绿化。 |
| 1 | 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对项目及环保设施运行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完善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设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建立疏散路线,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公司已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报局里备案,备案编号为370782-2025-143-L,已加强了厂区风险防控系统,建立了事故水池及导排管道,雨污排放口设置转换装置并与事故水池相连通,保证事故废水不外排。设置应急物资库,建立疏散路线,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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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