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厅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强化生猪稳产保供七条措施》文件精神,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三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24〕29号)文件要求,为持续稳定黑猪生产,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提****基地建设项目延续性,保障黑猪出栏目标任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96万元。
二、使用原则
坚持“以奖代补、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及补助要求
(一)育肥黑猪出栏奖补(140万元)
1.补贴对象:**县辖区****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在2024年1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出栏黑猪,****兽医站开具电子检****养殖场(户)。
3.补贴标准:按照黑猪养殖标准,养殖时间120天以上的育肥黑猪,一次性给予80元/头补助(按照先出栏先补贴原则,补完为止)。
(二)黑猪种猪引种补贴(56万元)
1.补助对象:引进黑****养殖场(户)。
2.补助范围:2024年10月1日—2025年6月30****养殖场(户),黑猪种猪体重须大于或等于50 kg。
3.补助标准:根据黑猪市场行情调研,****养殖场(户)引进优质黑猪种猪,计划按引种价格进行分段补助。引种价格为4000元/头以下的(不包含4000元),按照引种价格的30%进行补贴;引种价格为4000元/头以上的(包含4000元),按照1500元/头进行补贴。单个养殖场(户)引种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以上项目使用范围为计划资金,若本项目实际实施完毕支出后还有结余资金,在资金规定使用年限内,****政府审批后可调整用于后续的生猪生产发展及生猪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出。
四、申报程序及申报要求
(一)育肥黑猪出栏奖补
1.业主申请
对满****养殖场(户),由养殖业主于2025年9月10日****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养殖场(户)的规模,分两种类型提交资料:
(1)散户(出栏黑猪头数小于或等于50头)
①《申请书》(附件1);
②****银行卡复印件;
③出栏照片;
④****兽医站备案登记;
⑤检疫票复印件或出证系统截图(用途必须是屠宰)。
(2)****养殖场(出栏黑猪头数大于50头)
①《申请书》(附件1);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③出栏照片;
④****兽医站备案登记;
⑤检疫票复印件或出证系统截图(用途必须是屠宰);
⑥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乡镇审核并公示
****政府收到申请书后,组织相关股室对黑猪出栏数量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填写《核查表》(附件2);乡镇核查无异议后,填写《公示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并将《公示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9月28日前把以上所有纸质资料(核查表、汇总表、公示表、公示照片、业主申请****农业农村局****中心721办公室。上述资料应扫描成电子文档,****政府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所有纸质资料应一式两份,乡镇必须自存一份备查。
3.兑付补贴
经县农业农****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核实无误后,挂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级报账制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场到户。
(二)黑猪种猪引种补贴
1.业主申请
对满****养殖场(户),由养殖业主于2025年9月10日****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养殖场(户)的规模,分两种类型提交资料:
(1)散户(出栏黑猪头数小于或等于50头)
①《申请书》(附件5);
②****银行卡复印件;
③引种照片;
④****兽医站备案登记;
⑤转账记录(不能使用现金交易)。
(2)****养殖场(出栏黑猪头数大于50头)
①《申请书》(附件5);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引种照片;
④****兽医站备案登记;
⑤检疫票复印件或出证系统截图;
⑥公对公转账凭证;
⑦发票;
⑧开户许可。
2.乡镇审核并公示
****政府收到申请书后,组织相关股室对黑猪引种数量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核查表》(附件6);乡镇核查无异议后,填写《公示表》(附件7)和《汇总表》(附件8),并将《公示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9月28日前把以上所有纸质资料(核查表、汇总表、公示表、公示照片、业主申请****农业农村局****中心721办公室。上述资料应扫描成电子文档,****政府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所有纸质资料应一式两份,乡镇必须自存一份备查。
3.兑付补贴
经县农业农****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核实无误后,挂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县级报账制有关要求,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场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
此项工作关系到各乡镇的目标绩效考核,****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黑猪出栏补贴的对象、标准、申报方式等信息,宣传到户,应补尽补,****养殖场(户)生产积极性,推动我县黑猪产业稳定发展。
(二)严肃工作纪律
****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与养殖者串通套取出栏补贴资金。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对弄虚作假、冒领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资金,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县育肥黑猪出栏补贴申请书
2.**县2025年黑猪出栏补贴核查表
3.**县2025年黑猪出栏补贴公示表
4.**县2025年黑猪出栏补贴汇总表
5.**县黑猪种猪引种补贴申请书
6.**县2025年黑猪引种补贴核查表
7.**县2025年黑猪引种补贴公示表
8.**县2025年黑猪引种补贴汇总表
(联系人:李响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