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按照《****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粤办发〔2011〕3 号)、《关于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粤国土资信访发〔2012〕2号)、《关******局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1〕40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市**县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并征询利益相关者在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属和用途
项目名称:**市**县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1.5984公顷
拟征收地块位置范围:**县石湾****经济**社、里****经济**社、****经济**社、****经济**社地段的集体土地,具体详见位置示意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县石湾****经济**社、里****经济**社、****经济**社、****经济**社
土地用途: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的标准执行;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5〕6号)。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征地留用地按照《**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办法》(惠府办〔2023〕8号)的规定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办公厅转****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的规定执行。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和内容
1、全面收集审阅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媒体舆论情况等;
2、实地走访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等方式收****政府相关部门对征地事项的态度和意见;
3、对征地事项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4、对征地事项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5、对征地事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6、确定项目风险等级,提出改进措施或实施建议;
7、编制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征询公众及社会团体的主要事项
征询拟征收位置示意图范围内以及可能受征拆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本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1、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拟征地事项对地方**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拟征地事项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拟征地事项对征收补偿的情况;
6、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7、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公示期内,相关利益者、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关于拟征地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单位
1、评估主体:******局
地 址:**市**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5号
联系电话:0752-****361
2、编制单位:****公司
地 址:**市**县罗阳街道观前路1号****农贸综合市场3栋商住楼2单元6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4****0639
邮 箱:****@qq.com
附件:**市**县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局
2025年9月2日
| 时间: | 2025-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