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风雨长廊两侧绿植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询价,****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 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 ******厅风雨长廊两侧绿植采购项目 |
1 |
项 |
98191元 |
| 序号 |
种类 |
规格 |
单位 |
工程量 |
| 1 |
单杆月季 |
高度80cm,冠幅80-100cm |
株 |
50 |
| 2 |
茶花 |
高度150cm,冠幅80-100cm |
株 |
20 |
| 3 |
碧桃 |
1.胸径或干径:8cm |
株 |
15 |
| 4 |
桃花 |
1.胸径或干径:8cm |
株 |
15 |
| 5 |
樱花 |
1.胸径或干径:8cm |
株 |
20 |
| 7 |
金森女贞球 |
高度100cm蓬径120cm |
株 |
16 |
| 8 |
三角梅 |
高度80cm 蓬径60cm |
株 |
45 |
| 9 |
亮晶女贞球 |
高度80cm 蓬径80cm |
株 |
10 |
| 10 |
茶梅 |
高度120cm 冠幅120cm |
株 |
30 |
| 11 |
杜鹃色带 |
1.高度25cm 蓬径25cm |
平方 |
100 |
| 12 |
丰花月季 |
1.高度25cm蓬径25cm |
平方 |
65 |
| 13 |
种植草皮 |
1.草皮种类:**青混播黑麦草 |
平方 |
1800 |
| 14 |
黑麦草草籽 |
进口蓝标净籽 |
斤 |
600 |
| 15 |
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养护期一年费及税金 |
|||
说明:
1.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园林绿化相关标准,确保乔木、灌木、草皮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施工后养护一年。在养护期间,如出现苗木死亡、草皮枯死现象,需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补植补种。
2.采购绿植养护要求
常规的定型修剪,施肥,喷洒药物加强病虫害防治,浇灌抗旱,保证绿植健康生长。
3.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栽种的绿植,根据实际种植数量结算绿植费用。
4.完工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周内完工。
5.建议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5年9月4日10:30(**时间)参******厅(**省**市赣**大道1366号)1150办公室召开的现场踏勘会议。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标注正本和副本)。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分三次付款。
第一笔:绿植栽种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50%。
第二笔:养护期满半年且第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
的30%。
第三笔:养护期满一年且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
七、开标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2时;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国资科;标书代写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市红谷滩新区赣**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警务保障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8701
****
2025年9月2 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