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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5-09-02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洪自然规划新交示字[2025]001号)
****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规定,****决定拟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以下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按有关规定将出让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1日17:00时止。
一、协议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地价 |
| 1 | 2025X001 | **市**区松湖镇三埂村光伏场区内(2025X001号地块) | 10.641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容积率≤0.25 | 建筑密度≤25% | 绿地率≥22% | 50年 | 226万元 |
具体以规划指标为准,详见《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二、本拟协议出让地块保留现状建筑物协议出让,意向用地者须根据规划要求保留现状建筑物,如需拆除重建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应规划要求。
三、意向用地者可向****提出咨询,对本拟协议出让地块有意向的,需在公示期内向****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四、意向用地者一旦提交书面用地申请,则表示完全接受本次公示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无异议。
五、在公示期间,如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如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申请,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134****9548、135****2493
联系人:杨女士、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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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