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樟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主要职责、权限、依据的说明

审批
江西-宜春-樟树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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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行政执法
关于********大队人员、主要职责、权限、依据的说明

一、在岗执法人员

刘梦佳,执法大队长,执法证号:140****1001

胡小军,执法副队长,执法证号:140****1004

聂 俊,执法队员,执法证号:140****1002

刘 畅,执法队员,执法证号:140****1010

邓家妹,执法队员,执法证号:140****1008

陈云,副局长,执法证号:140****1003

范学才,执法队员(新招录干部,试用期暂不能申领执法证)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方针政策,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

2.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3.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菅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5.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6.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7.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8.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9.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10.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11.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

12.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13.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14.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5.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涉及旅游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6.依法履行法****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执法权限及依据

樟****执法大队受****委托,在**市范围内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检查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行政处罚权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

具体处罚裁量情况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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