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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开展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厅 ******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社会保障局等20个部门关于印发**州贯彻落实“创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方案的通知》(大人社函〔2024〕19号)《******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补贴业务经办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创业扶持工作,现就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2年内农民工、退役3年内的自主择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经营实体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一)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指**省****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返乡入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以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的农民工,返回原籍或进入非户籍乡(镇、街道)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社的。
4.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军及****部队依法退出现役3年内(指退役证签发日期自然延续3年时间内)自主择业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省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社的。且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3年12月20日及以后。
(三)申请人提交补贴申请时,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依法申报纳税,且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年龄范围为女性18至55周岁,男性18至60周岁。
(五)申请人需在**省开设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并激活成功。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补贴申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
(二)申报人若属公益性岗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的,一律不得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每个市场主体、每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终身享受一次,补贴金额为5000元,2024年及以****大学生创业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请人不属于正在领取退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四、补贴申领方式
补贴采取自主申领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就业彩**”服务号或小程序进行线上申领。申领需按系统提示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人员类别相关证明材料、创业项目工商营业执照证书等相关材料,经相关部门实地核查并审核通过后,由****服务中心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补贴发放至申领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线下咨询:****服务中心(博南文化园政务大厅一楼)
****中心社保组
线上咨询:****服务中心 0872-****884
****中心社保组 0872-****025
****中心社保组 0872-****112
****中心社保组 0872-****655
****中心社保组 0872-****058
****中心社保组 0872-****129
****中心社保组 0872-****126
****中心社保组 0872-****364
附件:
附件1.**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流程 ****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