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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朋友,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等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省****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经济开发区内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内容包括锅炉主厂房、储煤场、碎煤机楼、水处理间等建筑物,热源规模为2×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套脱硫脱硝及除尘等附属设备设施。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政府二号院6号楼3楼
联系人:刘铁
联系电话(座机):045****6666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市****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欣豪尚品10号楼
联系人:孙静晨
联系电话:138****7871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地址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公众如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上述网站上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