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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81MAE8TCLE9M | 建设单位法人:王浩 |
| 王永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万**镇兴 晨村田宝屯 |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万**镇兴晨村田宝屯东北 280 米 |
| 经度:125.25258 纬度: 46.3830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9 |
| 安环审〔20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7-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81MAE8TCLE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281MAE8TCLE9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MADDFUUU-2 | 竣工时间:2025-07-15 |
| 2025-07-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7-16 |
| 2025-08-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 本项目位于:**省**市**市万**镇兴晨村田宝屯东北 280m,本项目东侧为安****公司和农田,北侧和南侧均为农田,西侧为水泡和农田,总占地面积为 280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为:本项****砖厂厂区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 28000m2。对现有 1栋占地面积 48m2宿舍,和 1 栋占地面积 150m2办公楼进行利旧改造,** 1 座7200m2生产车间,内部设置隧道窑、陈化库、半成品库、存坯库、粉碎车间、烘干室。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省**市**市万**镇兴晨村田宝屯东北 280m,本项目东侧为安****公司和农田,北侧和南侧均为农田,西侧为水泡和农田,总占地面积为 28000 平方米。 建设内容为:有 1 栋占地面积 48m2宿舍,和 1 栋占地面积 150m2办公楼进行利旧改造,** 1 栋占地面积 770m2生产车间,** 1 栋占地面积 1000m2隧道窑、1 栋占地面积 1000m2陈化库、1 栋占地面积 250m2粉碎车间、1 栋占地面积 1500m2烘干室、1 栋占地面积 100m2原料库、1 栋占地面积 300m2塘泥池、1 栋占地面积 500m2粉煤灰库、1 栋占地面积 1000m2成品库和 1 栋占地面积 6000m2存坯库。 |
| 本次工程变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主体工程布局调整,原环评批复中规划集成于1栋7200m2生产车间内部的隧道窑、陈化库、粉碎车间、烘干室、存坯库等生产核心设施,实际建设中均为独立单体建筑,不再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各设施的占地面积、尺寸规格、功能用途等与原批复一致,仅布局形式由“集中集成”调整为“独立分散”。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 8000 万块粉煤灰烧结砖。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 8000 万块粉煤灰烧结砖。 |
| 本项目规模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粉碎 将粉煤灰计量后送入粉碎机内进行粉碎,粉碎后物料最大颗粒粒径小于2.5mm,0.5mm 以下的颗粒不少于 55%。粉碎后的粉煤灰与塘泥、水配比计量配料之后送入粉碎机中进行细破。 ②搅拌、挤出、切坯 粉碎后的粉煤灰、塘泥进入搅拌机,物料在搅拌机中与水混合搅拌后送入制砖机挤出成型,成型后的半成品经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切割成所要求尺寸的砖坯。 ③干燥、焙烧 干燥、焙烧是制作烧结砖的重要工序,项目采用“砖内燃烧”工艺,焙烧温度为 950-1000℃,依靠原料中粉煤灰自身的能量进行自燃,使砖体自身充分进行燃烧,增加实心砖的强度。隧道窑是一条长的直线形隧道,其两侧及顶部有固定的墙壁及拱顶,底部铺设的轨道上运行着窑车。燃烧设备设在隧道窑的中部两侧,构成了固定的高温带烧成带,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在隧道窑前端引风机的作用下,沿着隧道向窑头方向流动,同时逐步地预热进入窑内的制品,这一段构成了隧道窑的预热带。在隧道窑的窑尾鼓入冷风,冷却隧道窑内后一段的制品,鼓入的冷风流经制品而被加热后,再抽出送入干燥器作为干燥生坯的热源,这一段便构成了隧道窑的冷却带。在窑车上放置生砖,连续地由预热带的入口慢慢地推入,而载有烧成品的窑车,就由冷却带的出口渐次被推出来。 ④成品 焙烧之后,产品经窑车推出砖窑,采用自然冷却的方式进行冷却,冷却后的成品砖经人工卸到堆放场堆放,不合格的废砖重新粉碎后进入生产,合格的产品外运销售。 | 实际建设情况:①粉碎 将粉煤灰计量后送入粉碎机内进行粉碎,粉碎后物料最大颗粒粒径小于2.5mm,0.5mm 以下的颗粒不少于 55%。粉碎后的粉煤灰与塘泥、水配比计量配料之后送入粉碎机中进行细破。 ②搅拌、挤出、切坯 粉碎后的粉煤灰、塘泥进入搅拌机,物料在搅拌机中与水混合搅拌后送入制砖机挤出成型,成型后的半成品经自动切条机、自动切坯机切割成所要求尺寸的砖坯。 ③干燥、焙烧 干燥、焙烧是制作烧结砖的重要工序,项目采用“砖内燃烧”工艺,焙烧温度为 950-1000℃,依靠原料中粉煤灰自身的能量进行自燃,使砖体自身充分进行燃烧,增加实心砖的强度。隧道窑是一条长的直线形隧道,其两侧及顶部有固定的墙壁及拱顶,底部铺设的轨道上运行着窑车。燃烧设备设在隧道窑的中部两侧,构成了固定的高温带烧成带,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在隧道窑前端引风机的作用下,沿着隧道向窑头方向流动,同时逐步地预热进入窑内的制品,这一段构成了隧道窑的预热带。在隧道窑的窑尾鼓入冷风,冷却隧道窑内后一段的制品,鼓入的冷风流经制品而被加热后,再抽出送入干燥器作为干燥生坯的热源,这一段便构成了隧道窑的冷却带。在窑车上放置生砖,连续地由预热带的入口慢慢地推入,而载有烧成品的窑车,就由冷却带的出口渐次被推出来。 ④成品 焙烧之后,产品经窑车推出砖窑,采用自然冷却的方式进行冷却,冷却后的成品砖经人工卸到堆放场堆放,不合格的废砖重新粉碎后进入生产,合格的产品外运销售。 |
| 本项目生产工艺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粉碎粉尘、烘干粉尘和烧结烟气。本项目粉煤灰库实施密闭式仓储,且在卸料口设置围挡,可以保证无组织排放的卸料粉尘厂界处浓度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3 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粉碎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和粉碎粉尘,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粉尘,经各自产污设备的集气装置收集后,共同通过 1 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生产车间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可阻挡大部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界处浓度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3 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烧结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 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隧道窑 15m 高烟囱(DA002)排放,排放的隧道窑烟气中颗粒物、S02、NOX和氟化物排放浓度需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脱硫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脱硫废水排入沉淀池(容积为 50m3)中和处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脱硫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经验收监测:脱硫废水排入沉淀池(容积为 50m3)中和处理需满足已落实(GB8978-1996)中表 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生产机械设备、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基座之间设置减震垫、风机基础减振并安装进风消声器措施后,经验收监测: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布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脱硫副产品、废机油和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存放在防渗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废包装物、废布袋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企业。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脱硫副产品定期外售至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密闭包装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投料粉尘、粉碎粉尘、烘干粉尘和烧结烟气。本项目粉煤灰库实施密闭式仓储,且在卸料口设置围挡。粉碎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和粉碎粉尘,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生产车间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烘干粉尘与隧道窑产生的烧结烟气共用一套处理装置,即烘干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与经“低氮燃烧”预处理的烧结烟气一同进入“SNCR 脱硝+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 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作业时车间已采取封闭措施,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车间可阻挡大部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的卸料粉尘厂界处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3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投料粉尘和粉碎粉尘,经各自产污设备的集气装置收集后,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烘干粉尘与烧结烟气经共用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上述标准中表 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界处浓度满足上述标准中表 3 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脱硫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脱硫废水排入沉淀池(容积为 50m3)中和处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脱硫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经验收监测:脱硫废水排入沉淀池(容积为 50m3)中和处理需满足已落实(GB8978-1996)中表 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为生产机械设备、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基座之间设置减震垫、风机基础减振并安装进风消声器措施后,经验收监测: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废布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脱硫副产品、废机油和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存放在防渗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废包装物、废布袋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企业。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脱硫副产品定期外售至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密闭包装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气排放系统调整,原环评批复中烘干粉尘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烧结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实际建设中烘干粉尘处理后与烧结烟气共用15m排气筒(DA002)排放,两者的废气收集效率、处理工艺及设备参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8%等)均与原批复一致,仅排气筒整合为共用系统。经分析,主体工程布局调整未新增建筑物占地面积,未改变生产规模、工艺原理及污染物产排环节,各设施功能及环保措施保持不变,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废气无组织排放等影响程度与原环评预测结果基本一致,未新增环境风险;废气排放系统调整中,烘干粉尘与烧结烟气共用的排气筒(DA002)高度、内径及排放速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因排气筒整合导致污染叠加影响加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2、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实际建设情况:1、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2、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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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1.804 | 11.804 | 0 | 0 | 11.804 | 11.804 | / |
| 0 | 6.64 | 6.64 | 0 | 0 | 6.64 | 6.64 | / |
| 0 | 2.568 | 2.568 | 0 | 0 | 2.568 | 2.568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485 | 0.485 | 0 | 0 | 0.485 | 0.485 | / |
| 1 | 脱硫废水沉淀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 | 脱硫废水沉淀池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 |
| 1 | 粉碎车间排气筒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要求 | 粉碎车间排气筒 | 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要求 | |
| 2 | 隧道窑烟囱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要求。 | 隧道窑烟囱 | 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2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要求。 | |
| 3 | 无组织废气 | 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3 现有和**企业 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无组织废气 | 满足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 3 现有和**企业 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 1 | 配料机、粉碎机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 | 配料机、粉碎机等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 |
| 1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物、废布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脱硫副 产品、废机油和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存放在防渗垃圾桶内, 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废包装物、废布袋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 企业。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脱硫副产品定期外售至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 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密闭包装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 有资质单位处置。 | 职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物、废布袋、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脱硫副 产品、废机油和废机油桶。职工生活垃圾存放在防渗垃圾桶内, 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废包装物、废布袋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 企业。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脱硫副产品定期外售至建材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 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密闭包装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 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 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 “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 要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国家有关环保、安全 生产的要求,规范设备安装及运行,落实有关安全、环保设施 “三同时”,制定相应的环保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运营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 |
| 供水 由厂区内深水井供给 依托 供电 由当地供电电网供给 依托 排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依托脱硫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为 5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供热 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供水 由厂区内深水井供给 依托 供电 由当地供电电网供给 依托 排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还田,不外排 依托脱硫废水经沉淀池(容积为 5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供热 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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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没发生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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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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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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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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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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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