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涞****储运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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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涞****储运中心项目 | **省**市**县**镇****公司及破碎厂旧址 | 涞****公司 | ******公司 | 建设内容: **5座储煤棚。 主要内容为:形成最大有效存煤量50万吨,其中煤炭应急保障储煤能力20万吨,煤炭静态储煤能力 30万吨,年累计储运煤炭360万吨。 项目投资:总投资43955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投资的1.14%。 |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原煤堆放、装车和运输扬尘,企业建设储煤棚,地面硬化,并设喷淋装置,定时喷洒;装卸时使用雾炮机进行喷洒抑尘;安装密闭门;煤棚之间转运采取密闭廊道传送带。厂区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对出场前的运输汽车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场内道路硬化,封闭运输,定期洒水,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限值。 (3)废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厂区内设导流渠用于收集厂区内初期雨水,收集的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于厂内洒水抑尘,不外排;洗车平台清洗废水进入收集池,经沟渠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项目噪声的设备主要有装载机及运输车辆等,拟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车辆定期保养,减速慢行等噪声防治措施,东侧和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排放限值要求,西侧和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限值要求,北厂界最近敏感目标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b类标准,其他厂界最近敏感目标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沉淀池沉渣及生活垃圾,洗车废水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废泥使用渣浆泵抽送至煤泥晾晒场,晾晒后掺入原煤一起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