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5〕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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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开发区****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及其附件收悉。****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开发区****基地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开发区正谊区块,院士路以南,正利路以东,经四路以西的区域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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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79944.9㎡,总建筑面积17702.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建设1#-5#中试平台,总建筑面积合计为4909.65㎡;建设1#-7#储存库,,总建筑面积合计为5185.8㎡;建设化验楼、控制室、综合楼、1#和2#门房、机修及公用工程楼、配电室、消防泵房及水池,总建筑面积7607.05㎡;事故水池及初期雨水池占地面积875㎡;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1389.73㎡;管廊占地面积12000㎡;
室外工程,室外土方平衡,厂前区混凝土道路及场地硬化4500㎡,生产区混凝土道路及场地硬化43500㎡,预制混凝土道牙4500m,围墙1250m、截水沟15m及相关配套安装工程。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工程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9月—2026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7304.02万元,其中工程费6712.34万元,其他费378.94万元,预备费212.74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积极争取自治区、市、****政府的专项财政资金支持。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开发区****基地项目》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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