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石化设备系列产品及****基地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石化设备系列产品及****基地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开发区**路19-8号
项目投资:1018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石化生产装置模块:塔类设备、常压设备、环保成套设备、水厂成套设备、化工专用设备、高架箱体预制、钢结构预制及厂房钢结构预制等生产、制造及安装一条龙配套服务;后续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制造及安装等产品。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联系人:段总
地址:****开发区**路19-8号
联系电话:134****16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联晟****公司
联系人:颜工
地址:**市**区国际服务外包大厦1栋AB座11楼
联系电话:025-****61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