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5〕4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落地实施,遵循整合优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开遴选2025年度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内容
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目标,围绕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严格按照省级下达的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清单完成项目任务目标,项目补助作物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甘 薯等粮食作物以及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其余经济作物以及畜牧业、渔业不能纳入补贴范围。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居间服务功能,组织有托管需求的小农户,推动实现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托管服务。奖补资金总计140万元,服务面积共计1.68万亩。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项目任务实施县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5.供销**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遴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股东信息证明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需显示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复印件;
(5) 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6) 符合遴选对象及条件的说明。
(7) 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评审与确定
由****组织相关单位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
(三) 结果公示与签约
遴选结果将在“长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主体。
四、报名时间
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30 - 12:00 每日下午:14:30 - 17:30(**时间)
五、报名地址
****(地址:民族路三号403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09,联系人: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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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