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资环指〔2025〕5号)和《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2023-2025年)》(鲁财资环〔2022〕32号),下达我市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154万元,其中空气生态补偿资金663万元,地表水生态补偿资金-1204万元,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45万元(由林业部门分配),节能奖补资金500万元(由发改部门分配),重大项目谋划绩效评价奖补资金150万元。根据省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要求,结合省级项目库储备情况,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财政局拟定分配方案,****生态环境厅备案后确定最终分配方案。现将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附件:2025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明细表
公 示 期: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
联系电话:0539-****399
**** ****财政局
2025年9月2日
附件:
2025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明细
单位:万元
| 序号 | 部门/县区 | 资金分配量 | 合计 | 备注 | |
| 空气生态补偿资金 | 重大项目谋划绩效评价奖补 | ||||
| 1 | 市级 | 632 | 150 | 782 | |
| 2 | **区 | 31 | 31 | 调整2023年空气生态补偿资金219万元 | |
| 合计 | 663 | 150 | 8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