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印发的《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冀供销[2025]8号)精神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遴选参与项目实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现邀请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服务组织参加遴选。
1.遴选条件
本项目为2025年**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采购人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内容
2.1项目名称:2025年**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本次遴选2家单位承担**县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1月20日(该时间作为参考时间,以农作物实际生长期为准)。
2.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2.5服务地点:**县县域内。
3.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拥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主体不在范围内。
3.2拥有必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3拥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好评。
3.4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主体在“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信息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3.5严格限定为社有企业、基层社(登******社的不包括在内)。在股权比例上,供销**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3.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5年09月02日至 2025年09月08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地址:**县人民东街215号)获取遴选文件。获取遴选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2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5. 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递交遴选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体
****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县人民东街215号
联系人:王振虎
联系电话:0318-****129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中**路276号
联系人:刘乐乐
联系电话:0311-****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