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长河路东侧、蓝天西**侧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9-02 15:17 至 2025-09-17 15:17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7943.8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社区长河路东侧蓝天西**侧 | |||
| 经度 | 116.690979 | 纬度 | 30.109038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1-05 至 2025-03-3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杨柳 | 单位联系电话 | 182****5632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韦凡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9****433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檀琴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0****008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 | |||||
| 报告主要结论 | 2024年1月,****受****委托对**县**长河路东侧、蓝天西**侧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省**市****社区长河路东侧蓝天西**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690979°,北纬:30.109038°;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47943.82平方米,约合71.92亩。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R),属于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 根据相关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现状已开始建设,地基和部分建筑已建成。整体未发现污染痕迹,地块内无异味。地块周边1000m区域的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地表水体、****学校。500m范围内企业企业均不涉及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废气均达标排放,且**县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本次调查地块不位于主导风向下,周边企业产生的废气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周边企业产生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收****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且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经分析,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 本次现场快测共布设6个土壤快筛点位及1个参照点位,实际共取得7个快筛样品。现场采用快速检测设备(XRF、PID)对地块进行土壤快速检测,检测样品为表层土及现场堆土(地块内挖填土方,非外购土),参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67-2020筛选值,重金属铬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 4403/T 67-2020第一类筛选值,重金属铜、镍、砷、镉、汞、铅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证实地块的使用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地块及周边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3)调查结果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情况为农用地,该地块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500m范围内相邻地块历史使用用途为居民区、企业、地表水体、****学校,范围内企业均不涉及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废气均达标排放,且**县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本次调查地块不位于主导风向下,周边企业产生的废气对本次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周边企业产生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收****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且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周边环境对本地块造成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