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武昌行审经听告字〔2025〕128号

审批
湖北-武汉-武昌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 **行审经听告字〔2025〕128号
2025-09-02 15:40

武****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由我局调查处理的武****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公司登记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我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撤销武****公司2008年7月25日关于付**的变更登记。现将我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5年7月17日,举报人付**投诉武****公司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公司登记。

2025年7月24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武****公司注册地“**区中南一路45号”实地检查,未发现在注册地经营,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

2025年7月17日,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了武****公司涉嫌冒用****公司登记的情况,无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公司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武****公司2008年7月25日的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谢建湘

电 话:027-****2225

地 址:**市**区**大道59号5楼


****

2025年9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