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水利局关于古田县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古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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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025-09-01 10:15


****政府****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小学****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和随文上报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项目位于**县**街道罗峰村,用地面积16293m2,项目总建筑面积16579.48m2,主要建设宿舍、厨房、食堂、设备研讨室等建筑,两处地下室,集散场地配套绿化、边坡、道路、管线等工程。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为5.53万m3,挖方3.41万m3,填方2.12万m3。无借方,余方1.29万m3进行外运综合利用。

项目于2025年3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约10个月。本项目为开工后补报项目。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63hm2。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二

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90.32万元。根据《****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文件有关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6293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

(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所需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本文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文自行失效,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按规定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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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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