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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2025年“百千万工程”新增补省级典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对**市**区2025年“百千万工程”新增补省级典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予以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实施**市**区2025年“百千万工程”新增补省级典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安府办函[2025]238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助力****2025年“百千万工程”省级典型村培育工作,原则同意**市**区2025年“百千万工程”新增补省级典型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农房微改造230栋;三线整治350米;****广场提升1007平方米;寨北公园提升3064平方米;党建公园提升1709平方米;枫江沿线一江两岸风貌提升3044平方米,其中一期(西段)提升1024平方米,二期(东段)提升2020平方米;村民运动场地提升1234平方米;**四小园600平方米;变电箱美化2个;种植池提升300平方米;充电桩建设8个;排水明渠改暗渠200米;闲置场地硬底化300平方米;**公厕1座;枫**农田整治提升20472平方米;祠堂前农田整治提升35781平方米;村入口(村道处)节点提升2823平方米;和安寨前池塘沿线新增绿化200平方米;枫**岸后陇桥下挡土墙提升550米;枫**岸**碧道400米;村内巷道硬底化800米。2、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村****村委会段道路整治提升158米;村****村委会段人行道建设316米;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提升14处。3、配套工程:和安寨前池塘整治提升6638平方米;祠堂前农田内**农业生产配套设施1座,一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活动中心1座,一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4、其他工程:灌溉渠整治850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07.6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安装费用为243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33.58万元,预备费140.07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缺额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建设期为13个月。
五、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445103-04-01-352940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七、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4﹞7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
附:招标核准意见表
潮****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鉴于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等估算金额低于招标规定标准,核准均不采用招标方式;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达到国家规定的招标标准,鉴于项目单位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核准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