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30万吨粮食仓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社区**大道198号36栋(1层1号)
成交金额:82.00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县30万吨粮食仓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项目概况:**县30万吨粮食仓储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项****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凯宁**侧,龙河大道北侧,龙合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约200亩,总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设计总仓容30万吨,****粮库3栋、化验中心、氮间、机械库及附属配套用房等。本次为方案设计服务招标。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价
2.工程概算:总投资约48000万元 方案设计费:90万元
3.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8月26日
4.开标日期:2025年9月1日15点00分
5.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粮行****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事务所甲级资质。
6.质量:合格
7.综合评标法得分:87.93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递交纸质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纸质材料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荆山镇南大街42号
联系方式:189****2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怀****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177****1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铁军 (采购人代表)、赵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189****2259(采购人代表)、177****1816(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