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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市约日产生活垃圾110吨(市区70吨、乡镇40吨),全年约产生39600吨。按国家环保要求,生活垃圾需进行无害化处理。****政府要求,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运往**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584,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目前**地区只有一家垃圾焚烧厂运营(****),****政府授权,****建设局与****签订**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市所辖县(市)区的生活垃圾,运往**市**区石人镇垃圾焚烧厂****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处理费每吨40元。
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3.唯一性:****作为**地区唯一有生活垃圾焚烧运营商的实际,具备采购来源单一的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石人镇林子头村狍子沟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邹刚
联系地址:**市建国街道文明小区1号楼与2号楼东侧耳房二楼
联系电话:138****8526
(二)财政部门信息
联 系 人:李秀桃
联系地址:**市**路
联系电话:0439-****93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李慧
联系地址:****政府前楼207室
联系电话:0439-****20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