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02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受理编号:D3JX202****10064)销号公示表
公示时间从 2025年 9月 2 日— 2025年9月15 日,未收到异议按程序核准销号。(**市生态环境保****委员会办公室问效电话:0794-****92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
(受理编号:D3JX202****10064)销号公示表
销号单位盖章: 时间:
| 信访问题 |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 D3JX202****30041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回复称“耕地为 67.22亩,属于水田,已报批土地 90.11亩,****政府批准”与实际情况不符。**市东临新区七里港乡山口村周家组的 118亩村集体基本农田被毁用于修建东临南大道,118亩为基本农田,不是一般耕地(水田)也不是永久基本农田,118亩基本农田用于其他用途批复需报国务院批复;回复称“90多亩林地被侵占用于****学校部分属实,90多亩剩余部分林地没有使用,接下来严格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复耕复绿”,实际上,90多亩林地****学校也没有进行复耕复绿。且反映的两个问题都没有农用地转用手续和征地批复手续,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占。 |
| 整改目标 | 有效恢复信访人反映的占用耕地及林地的生态环境问题。 |
| 整改措施 | 1.加强监管,防止类似问题发生。2.对零星小面积超越红线范围占用耕地进行恢复,****学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破坏的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同时做好后期管护工作。3.积极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
| 整改完成情况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意销号。1.加大了监管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发生;2.零星小面积占用耕地部分已恢复原状,被破坏林地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做好管护;3.加强了对群众政策的宣传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