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煤炭采购【网上竞价】-招标公告
| 条目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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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2025年煤炭采购【网上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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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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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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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国能****公司(煤矿)块煤(三、八块);数量380.58吨;单价限价580元/吨; 采购要求:热量(Qnet,v,ar(cal/g))≥3600大卡,不能含有石头、沙子等杂物不准有煤矸石,块煤占比达到100%,煤炭送达后三个月内不得有风化现象。只接受白天工作时间内送货;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6、验收标准:国标,不能存有煤矸石;交付条件符合采购人发热值要求及使用要求,满足交付即能使用;付款前提:到货验收,数量:以甲方地衡验斤数据为准,质量:每批次取样化验热量值,合格后支付。发热值要求:采购人每批次到货后取样化验热量值。如发热值存在异议,经双方协商可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化验,产生的化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如发热值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不支付该批次全额费用,合同价格不随市场价格浮动而变化。燃煤质量不得以次充好否则不允许卸车,并按违约责任赔偿采购单位损失。数量标准要求:****煤矿计量检斤单,每车吨数以采购方地衡验斤数据为准。质保期:煤炭送达后三个月内不得有风化现象。不低于行业标准和制造商公布的质保期,每车提供化验报告,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的标准的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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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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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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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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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2025年9月2日15:00至2025年9月5日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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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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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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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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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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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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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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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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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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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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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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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1000 |
0.80% |
0.80%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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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5000 |
0.50% |
0.50%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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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10000 |
0.30% |
0.25%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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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50000 |
0.10% |
0.10%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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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0-100000 |
0.05% |
0.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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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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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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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阳光采购****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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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收取时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签订合同之日前,如果逾期交纳的,视为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 (3)收取方式:现金交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4)保证内容: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②成交供应商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的。 (5)退还:成交供应商未发生违约的,在履约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违约惩戒:未能达到要求保证金不退。成交供应商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供货量不足、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将扣除其总货款20%,作为违约金。根据履约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人所有采购项目3-5年。同时,供应商需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后果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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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把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照签订合同的要求结算成交供应商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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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体 |
1、**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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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 |
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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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操作咨询 |
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280799(可咨询交纳保证金、上传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等系统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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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电话:0471-****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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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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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指南 |
https://www.****.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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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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