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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继承人:孔祥松、孔祥楠
被继承人:孔凡林
因孔祥松、孔祥楠继承被继承人孔凡林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孔凡林于2024年2月5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县银盏镇银盏村麒龙摩尔城(201****0576号)、****社区环西路FG栋A146号摊位(****00995号)。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有:孔祥松、孔祥楠,该房屋由孔祥松、孔祥楠共同继承,无其他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孔凡林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多年,因年代久远原因,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695(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心****中心)
公告期: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22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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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