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州2025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充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2日 17:23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678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州**市**北路1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6-****8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科光路42****中心1栋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5801 | ||
| 附件: | |||
| 附件1 | **州2025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充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文件-最终稿2025.8.28.doc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州2025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充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保险期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放生且长期野外驯化生存的人工繁育驯养的国家、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及陆生野生动物对农户散养家禽(鸡、鸭等)的致害纳入补偿范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草原局2024-2026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采购的成交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合法驯养后陆生野生动物逃逸和被弃养后,重新回到大自然并生存下来,逐步野性化,在适应野外环境过程中与人类活动区域产生交集,导致损害发生,此类情况逐步增多。因此部分陆生野生动物因合法驯养后逃逸和被弃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放生且长期野外驯化生存的人工繁育驯养的国家、省重点保护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纳入补偿范围。使受害者得到合理补偿,也符合生态保护长远需求。**州农村地区,有部分农户散养家禽(鸡),野生动物对其侵害频繁,却未在现有保险保障范围内,纳入后能为农户生产生活提供更全面风险保障和减少经济损失,提升农户抵御风险能力。现将农户散养家禽(鸡、鸭等)纳入补偿范围。若增加服务商,将带来服务网络建立、业务熟知、人员培训等诸多方面的不便,为保证该项服务的延续性和本着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基于上述内容,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文财采〔2019〕6号)第二条第(一)项“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采购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充服务。
名称:****
地址:**省**市**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3、4、5、8、9、10楼及附楼。
2025-09-03至2025-09-09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1)**州2025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充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州**市**北路12号
联系电话:0876-****83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科光路42****中心1栋10楼
联系电话:0871-****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