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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市汀溪干渠防渗加固工程(勘察设计)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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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由“①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得基本分4分;②具有规划(水利水电)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执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环境保护专业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执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修改为:“①满足资格要求和条件的得基本分4分;②具有规划(水利水电)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执业资格证书的,加2分;本项满分2分。”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由“②其他:1.投标人为独立投标人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的,得1分;投标人为独立投标人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修改为“②其他:1.投标人为独立投标人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10时15分”,现修改为:“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标书代写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下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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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9月2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5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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