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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42048H | 建设单位法人:吴元明 |
| 方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县列屿镇城内村**999号 |
| ****电厂淡水管线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95-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7.27696,117.48589 纬度: 24.05557,23.8292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7-28 |
| 云环审〔2015〕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901.13 |
| 16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42048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0000MA346J5X2D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582MA2Y95UH4W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28b6iE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规模及内容:****电厂淡水管线工程预期引水规模为1200m3/h,全年需水量为1050万m3,工程建设引水管线全长42.7km,****泵站一座,提升泵站占地1870m2,建设地点位于**县马铺乡峰头村南侧农田内。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规模及内容:****电厂淡水管线工程预期引水规模为1200m3/h,全年需水量为1050万m3,工程建设引水管线全长42.7km,****泵站一座,提升泵站占地1870m2,建设地点位于**县马铺乡峰头村南侧农田内。 |
| 实际线路有偏移,管线长度增加0.098km,管线线路变更对沿线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库取水头部采用重力自流出水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水库取水头部采用重力自流出水方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与建设,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建立环境风险事故监测应急预案与系统。 (二)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分层开挖的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工程跨**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管桥设计时应考虑在西溪河流中不设置桩基,采用直接跨越方式,以减少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施工期间产生废水应采取收集回用和减污处理措施,严禁施工生产废水及泥浆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及陆域范围内。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工程避让、选用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采取隔离、洒水、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管理,有效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要妥善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和取土场、弃渣场等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水利局关于《****电厂淡水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云水[2015]47号)要求,尽量避免雨季作业,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三)做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域排放污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加强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和制止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和污染水源地水质的各项活动。要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确保供水安全。 (四)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杂用水水质标准》(GB18920-2002)标准回用于厂区的绿化灌溉。不外排。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设备选型及配套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实现固体废物处置的**化、减量化和无害化。严禁在项目及其周边倾倒、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五)强化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完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与建设,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建设单位已备案《****(非辐射部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ZHGD-2024-01),备案号350622-2024-017-L。 (二)已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分层开挖的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工程跨**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管桥设计时采用直接跨越方式。施工期间产生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生产废水及泥浆未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及陆域范围内。合理安排工期,已采取工程避让、选用高效低噪施工设备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已采取隔离、洒水、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并加强施工现场车辆管理。施工建筑垃圾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由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和取土场、弃渣场等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水利局关于《****电厂淡水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云水[2015]47号)要求,落实各项相关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量避免雨季作业,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及时恢复植被,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现各防治分区植被均已恢复 (三)落实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域排放污水,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已加强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管理,减少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和污染水源地水质的各项活动。 (四)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每月由****电厂****处理站,达****电厂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不外排,未发生重大变动。已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采取了设备选型及配套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未设置弃渣场。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由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不涉及在项目及其周边倾倒、填埋或焚烧生活垃圾 (五)全****管理科共有员工11人,负责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现已编制《非放污水管理》程序,统筹全厂工程建设期间和生产运行期间非放污水的监测和排放控制管理。建设单位已备案《****(非辐射部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ZHGD-2024-01),备案号350622-2024-017-L,完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按环评和设计要求采取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未受到环保问题投诉。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位置和施工场地生态环境恢复情况良好,未发现生态破坏情况。已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竣工验收环境监控计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同一施工地点施工时间较短,故施工过程中未进行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 |
| ****泵站值守人员仅2人,生活污水量较少,经化粪池处理后,每月由****电厂****处理站,达****电厂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不外排。(五)本项目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同一施工地点施工时间较短,故施工过程中未进行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间按环评和设计要求采取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未受到环保问题投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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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电厂****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每月由****电厂****处理站,处理达****电厂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 | ****电厂****处理站出水口各监测因子日均值范围pH6.7,COD<4mg/L、BOD5 0.7mg/L~0.8mg/L、SS 4mg/L~5mg/L、氨氮 0.159mg/L~0.427mg/L,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 1 | 减振、防振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了减振、防振措施,****泵站内植树绿化。 | 提升泵站厂界昼间、夜间Leq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峰头村昼间、夜间Leq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地下水埋深小于 3m 的区域,在管道埋设时,应在管道上部填充砂砾,以尽量减少地下水流的阻力,增加渗透率。 | 地下水埋深小于3m的区域,在管线埋设时,已在管线上部填充砂砾,以尽量减少地下水流的阻力,增加渗透率。 |
| 1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1 | 工程跨**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管桥设计时应考虑在西溪河流中不设置桩基,采用直接跨越方式,以减少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要妥善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和取土场、弃渣场等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水利局关于《****电厂淡水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云水[2015]47号)要求,尽量避免雨季作业,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做好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域排放污水,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加强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和制止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和污染水源地水质的各项活动。要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确保供水安全。 | 工程跨**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管桥设计时采用直接跨越方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和取土场、弃渣场等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水利局关于《****电厂淡水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云水[2015]47号)要求,落实各项相关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量避免雨季作业,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及时恢复植被,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现各防治分区植被均已恢复。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位置和施工场地生态环境恢复情况良好,未发现生态破坏情况。落实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域排放污水,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已加强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管理,减少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和污染水源地水质的各项活动。 |
| 1 | 管道在铺设过程中加强监理,防止在铺设过程中对管道防腐层产生破坏;****泵站柴油发电机房管理。 | 管线在铺设过程中已加强监理,防止在铺设过程中对管线防腐层产生破坏。 提升泵站方面,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了一个0.5m3的柴油储罐,为防止柴油泄漏污染周边环境,在柴油储罐放置位置设置了围堰,围堰内按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层的建设。****泵站柴油发电机房管理和视频监控,避免柴油储罐泄漏的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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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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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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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对施工临时用地和取土场、弃渣场等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水利局关于《****电厂淡水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云水[2015]47号)要求,尽量避免雨季作业,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利局关于《****电厂淡水管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云水[2015]47号)要求,落实各项相关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尽量避免雨季作业,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及时恢复植被。根据实地勘察,工程建成运行后,建设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基本得到消除。管线敷设作业带及邻近受影响的区域,主要是沿国道**道进行敷设,均恢复成道路周边路面或交通绿化;少量经过耕地、林地、园地等区域,其表面覆盖的种植作物或植被已得到恢复,长势正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已得到落实,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的生态破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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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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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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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