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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壮族自治区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桂环函〔2018〕317号)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环函〔2019〕23号)的规定,我司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验收工作组,以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形成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将该项目验收情况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反映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30日。
二、项目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路1号,邮编:546600
联系人:黄学全,联系电话:177****2700
三、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
1.**县110kV田岭至**送电线路改造工程(终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2.**县110kV田岭至**送电线路改造工程(终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