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大洋页岩空心砖厂年产30万吨改性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分期)

审批
浙江-温州-泰顺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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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普通合伙)
913********225424M张晓辉
吴工**省**市**县
大**大垟村外后垟自然村大坑底(大** DA-02 地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泰****砖厂年产30万****搅拌站建设项目(分期)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省**市**县 大**大垟村外后垟自然村大坑底(大** DA-02 地块)
经度:119.89941 纬度: 27.48638****环境局
2022-07-13
温环泰建〔2022〕21号****
2023-07-185718
300****(普通合伙)
913********225424M******公司
****0303MAD475006R******公司
913********509998P2025-06-01
2025-08-062025-09-02
http://wzxhjc.com/index.php/index/Gongshi/gongshi_open?id=227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工艺包含:计量、烘干、筛分、预除尘、破碎、贮存、搅拌本项目工艺包含:计量、烘干、预除尘、贮存、搅拌
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中废沥青再生系统未启用,破碎工序未建设,其余与环评设计工艺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抑尘用水均经蒸发或物料带走损耗,不会产生废水,废水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引至生产区域沉淀池沉淀,与冲洗废水一起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废气:燃烧器废气、沥青再生烟气、烘干提升、筛分粉尘经主楼风机引至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 3#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沥青烟气、搅拌粉尘、沥青贮存、装卸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次燃烧+布袋除尘+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最后引至 3#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矿粉贮存供给粉尘,矿粉罐顶部设置独立除尘器,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 4#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导热油炉排气口接管道,导热油炉废气经管道引至 5#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噪声:设备选型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以防止设备故障等;墙体加装隔声材料;固废:沉淀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批复:废水: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回收利用,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配套事故应急池,完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废气:采用洒水抑尘,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的措施减轻扬尘污染。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集气率和去除率要求设置集气与废气净化装置,收集生产废气与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噪声: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减轻噪声污染;固废: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设专门堆场分类集中堆放、外售、回收综合利用或及时交于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本项目抑尘用水经蒸发及物料带走损耗,故不产生抑尘废水;喷淋废水、场地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及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后,依托现有灌溉管线,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废气:本项目沥青烟气、沥青贮存废气、放料废气、搅拌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电捕焦+活性炭处理后引19米高空排放;烘干提升废气(包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矿粉仓呼吸粉尘一并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15米高空排放;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其尾气经集气后引15米高空排放;企业设置密闭堆场,并采取喷淋洒水抑尘措施;卸料粉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0米排气筒引楼顶排放;噪声:隔声减震;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沉淀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滴漏沥青、拌和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的粉尘经粉料回收系统回收至贮存仓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公司处置。
环评设计沥青烟气经二次燃烧后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后引15米高空排放;实际沥青废气、搅拌粉尘经水喷淋+电捕焦+活性炭处理后引19米高空排放;环评设计烘干提升、筛分粉尘、破碎粉尘经风机引至除尘系统处理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矿粉仓呼吸口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实际烘干提升废气(包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矿粉仓呼吸粉尘一并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15米高空排放;上述变动经《泰****砖厂(普通合伙)年产 30 万****搅拌站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可知,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25 0.048 0 0 0.025 0.025
0 0.05 0.144 0 0 0.05 0.05
0 0.0087 0.025 0 0 0.009 0.009
0 0 0 0 0 0 0
0 0.017 0.05 0 0 0.017 0.017
0 0 0 0 0 0 0 /
0 0.348 0.36 0 0 0.348 0.348 /
0 2.42 3.836 0 0 2.42 2.42 /
0 0.382 5.17 0 0 0.382 0.382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标准后,依托现有灌溉管线,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验收监测期间,泰****砖厂(普通合伙)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LAS、粪大肠菌群、氯化物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喷淋+电捕焦+活性炭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本项目沥青烟气、沥青贮存废气、放料废气、搅拌粉尘收集后经水喷淋+电捕焦+活性炭处理后引19米高空排放 沥青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沥青烟、颗粒物、苯并[a]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限值
2 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文件要求 烘干提升废气(包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矿粉仓呼吸粉尘一并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15米高空排放 矿料仓粉尘、工艺粉尘及燃烧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小于《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文件要求
3 低氮燃烧 《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中的相关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其尾气经集气后引15米高空排放 氮氧化物浓度小于《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中的相关要求,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规定的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 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对应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0米排气筒引楼顶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油烟的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对应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隔声减震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泰****砖厂(普通合伙)厂界东侧(1号点)、南侧(2号点)、西侧(3号点)和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现场检测时,1号、2号测点主要****搅拌站运行噪声,其余测点均无明显声源。昼间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环评:沉淀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委托具备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合法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批复: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设专门堆场分类集中堆放、外售、回收综合利用或及时交于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污泥、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置;沉淀污泥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滴漏沥青、拌和残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收集的粉尘经粉料回收系统回收至贮存仓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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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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