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3日我局拟对****《新型塑木绿色智能制造项目》、黄****公司《年产1.5万吨室内装饰材料和35万套高分子环保防水门项目》、******公司《少数民族乐器及民族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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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新型塑木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 **省****省**市**区环**路12号 | ****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位于**省**市**区环**路12号,总占地面积49177.93m2,此次项目在厂区空地(10亩)**1栋厂房、1座配电房,作为扩建项目生产使用。本次项目新增挤出机20台、改性塑料挤出机6台(其中3台实验机)、切割锯1台、打磨机2台等,并配套料罐10个以及环保设备等公辅设备,形成新增年产1万吨生产能力。拟建项目完成后总建设主要生产设备69台挤出机,同时更新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共形成年产3万吨塑木产品生产能力。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规定,拟建项目属于“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同时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委员会第40号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且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徽经开备案[2025]2号),因此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拟**厂房1栋,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装修废气等,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均按照规范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 项目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期处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生产过程产生大气污染物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表4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和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和表9标准;厂界臭气浓度和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为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中 B 级限值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丰乐河。故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挤出机、破碎机、压花机、打包机机、环保风机、冷却塔等,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东南侧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北侧、西南侧、东北侧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主要为原料包装袋、不合格品、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污水处理站压滤污泥。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资质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压滤污泥由**市****公司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是废矿物质油,经判定,环境风险潜势Ⅰ级,环境风险评价可开展简单分析。公司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7、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异议 |
| 2 | 年产1.5万吨室内装饰材料和35万套高分子环保防水门项目 | ****开发区富山路1号 | 黄****公司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工业园富山路1号,项目占地面积为45.05亩,购置锥形双螺杆挤出机、节能高速离心混合机、PUR环保贴面机、冷压机等国内先进生产设备及检验检测设备,同时建设相关公辅、环保等配套设施,形成年产1.5万吨室内装饰材料和35万套高分子环保防水门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名录内,属于允许类项目。且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徽经开备案[2025]6号),因此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收购******公司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建设期主要为室内改造、装修和设备安装,同时**一幢综合楼,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 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水幕除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TA001)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经“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颗粒炭)”(TA002)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投料、混料、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二次打磨粉尘经水幕除尘预处理后和一次打磨、切割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冷压、封边、包覆废气和危废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颗粒炭)”(TA005)处理的挤出废气一起由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6、TA007)处理后由15m高DA006和DA007排气筒排放;餐饮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项目机械加工、喷漆、混料产生的颗粒物,挤出产生的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挤出、冷压、封边、包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表1塑料制品工业限值要求;挤出产生的氯乙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表2特征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喷漆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其他涉表面涂装工序的工业限值要求,RCO治理设施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氯乙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表5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标准。 2、水环境影响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管网;水帘柜排水、冷却排水、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和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餐饮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表1中B级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丰乐河。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环保风机等,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漆渣、污泥、包装内袋、员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漆渣、污泥、包装内袋、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桶收集后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本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是PUR胶、机油,经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8、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异议 |
| 3 | 少数民族乐器及民族工艺品生产项目 | **省**市**区岩寺镇永佳大道71号 | ******公司 | **中环徽创****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1#车间3层建设少数民族乐器及民族工艺品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1298平方米。通过外购半成品至厂区进行组装和喷涂,购置砂光机、数控雕刻机、激光打标机、人工打磨机、喷涂机械臂、配套辅助设备以及环保设施等,形成年产188000把少数民族乐器、500台**克朗球桌和500000套**民族餐具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C2521 中乐器制造、C2039 软木制品及其他木制品制造及C2462 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十九、轻工-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制造”项目。且该项目取得**市****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因此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现有车间进行建设,建设期主要为室内改造、装修和设备安装,施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均按照规范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 项目木工打磨废气经“水式打磨除尘柜+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有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水旋柜+喷淋水洗柜+二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木工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1中“其他”限值;喷漆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1涂装废气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1涂装废气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二甲苯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4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木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810-2024)表3标准。 2、水环境影响 采用雨、污分流排水,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雨水管网;****园区现有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氨氮、总氮及总磷排放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园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环保风机等,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粉尘、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水旋除雾废液、员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漆渣、废油漆桶、水旋除雾废液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外售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本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拟建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是油漆、稀释剂、固化剂、水旋除雾废液,经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在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9、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