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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涟土告字[2025]16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须以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名、竞买活动。申请方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24日,到****405****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4日16时止,****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银行的“****保证金专户”: (1****银行****支行 账 号:191********00079722 (2****银行****公司**兴娄支行 账 号:185********004662 (3****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430********059888889 (4****银行****分行 账 号:760********000174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银行进账单到****405****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部于2025年9月24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5年9月25日10时00分在****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成交价款全额缴入税务账户。 (三)成交价款、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买申请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一致。 (五)联合竞买者的,竞投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六)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价款。 (七)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市《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涟自规条字【2025】034号)的规划要求实施。 (八)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九)本次拍卖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0738-****183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 2025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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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5-09-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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