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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42396H | 建设单位法人:余新贵 |
| 李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陈大镇碧玉路178号 |
| 闽江沙溪口至****航道整治工程(第一标段:沙溪口至****桥航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 沙溪口至****桥航段 |
| 经度:117.82027 纬度: 26.3899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12-03 |
| 闽环保评〔2019〕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223.3333 |
| 60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42396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格****公司 |
| ****0400MA347HFG7D | 验收监测单位:**省格****公司 |
| ****0400MA347HFG7D | 竣工时间:2022-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建设时分两个标段实施,第一标段为闽江沙溪口至****桥段航道,其中第一标段** 500 吨级船舶锚地 1 处、待航停泊区 3 处,分别为琅口锚地、高砂电站上游待航停泊区、****电站间****电站下游待航停泊区;第二标段为****桥至****大桥航段,第二标段** 500 吨级船舶锚地 1 处、待航停泊区 3 处,分别为**锚地、****电站上游待航停泊区、****电站下游待 ****电站下游待航停泊区。 |
| 闽江沙溪口至****航道整治工程第一标段于2020年9月28日开工,2022 年9月25日主体工程完工,2022 年9月28日通过交工验收。第一标段即沙溪口至****桥航段,位于闽江沙溪流域中下游,起于闽江沙溪口,终于****桥,航道长约40.75公里,宽250-450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闽江沙溪口至****航道整治工程途经**市、**市,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闽江沙溪口至****航道77.24公里;**500吨级船舶锚地2个,待航停泊区6处;技术改造官蟹、高砂、****、斑竹等4座船闸;同步配套航道巡航艇1艘、CCTV监控点9个,满足500吨级标准船型通航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闽江沙溪口铁**至****航道整治工程(第一标段)建设规模为:闽江沙溪口至****桥段航道长约 40.75km,满足 500 吨级闽**货-Ⅱ(吃水不超过 1.6m)闽**流标准船型通航要求 |
| 无,目前仅第一标段即闽江沙溪口至****桥段航道完工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019 年 12 月 3 日,****生态环境厅以《****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闽江沙溪口至****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闽环保评【2019】20 号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予以批复,并明确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闽江沙溪口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代码:****,以下简称“工程”)途经**市、**市,主要建设内容:扩建闽江沙溪口至****航道77.24公里;**500吨级船舶锚地2个,待航停泊区6处;技术改造官蟹、高砂、****、斑竹等4座船闸;同步配套航道巡航艇1艘、CCTV监控点9个,满足500吨级标准船型通航要求。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技术中心的评估结论和**市、****环境局意见,以及****委员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程在全面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在工程项目建设和投入运行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水污染防治。疏浚、炸礁选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降低对水体的扰动,减轻施工对水环境和水质的影响。施工、运营期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禁止直接排入水域。 (2)生态环境保护。应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鱼类繁殖期,采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方式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码头等临时设施禁止占用湿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预留资金,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生态补偿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运营期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及跟踪监测结果,采取船舶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4)大气污染防治。陆域施工场地等临时设施布设应尽量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并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遮盖、洒水等防止扬尘措施。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航道疏浚、炸礁产生的弃渣应及时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回填利用,禁止堆放在湿地范围内。施工和运营船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应规范收集、暂存,及时送岸上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足够能力的应急设备与物资。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政府应急预案联动,并加强应急演练。提请当地海事****应急中心,落实运营期水上通航安全保障及环境应急救援措施。 三、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竣工后须依法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变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建设单位应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七、我****总队组织开展该项目建设期间的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由**市、****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局;在项目开工前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与计划报上述各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的一期工程位于沙溪,闽江沙溪口至****航道整治工程(01标段)即“沙溪口至****桥航段”全长40.75公里,宽250-450米,满足 500 吨级闽**货-Ⅱ(吃水不超过 1.6m)闽**流标准船型通航要求。 |
| 本工程变更依据“明交港航[2021]8号、明交港航〔2020〕14号”、《 关于闽江沙溪口至****航道整治工程锚地及停泊区优化设计方案的函的回复》。 3.3.1 锚地 ****电站上游待泊锚地:原设计琅****电站上游 1.4km 的河 道右岸,****电站上游待泊锚地,系泊方式采用船首尾自抛锚,泊位数量由原设计的 3 个泊位变更为 2 个泊位,每个泊位可停靠 3 艘设计船舶。 ****电站间应急锚地:****电站间待航停泊区调整为应急锚 地,应急锚地平面位置****电站间待航停泊区附近水域,前沿线向岸侧移动约16m,泊位数量由原设计的 2 个变更为 1 个泊位,泊位长度由 124m 变更为 62m, 每个泊位停靠船数量由 3 艘调整为 1 艘设计船舶,系靠船墩由 7 个变更为 2 个系靠船墩和 2 个系缆墩;并增设人员上岸功能,在 2 个系靠船墩上增设爬梯及栏杆,系靠船 墩之间增设联系桥,并通过连接桥与岸侧连接。墩台顶面高程由原来的 93.5m 变更为 94.1m,系缆小平台取消。其****电站间待航停泊区设计。 3.3.2 待航停泊区 ****电站上游待航停泊区:平面位置在原设计附近水域,前沿线向岸侧移 动约 70m,泊位数量由原设计的 2 个泊位变更为 1 个泊位,相应的泊位长度由原设计 的 124m 变更为 62m,系靠船墩由 7 个变更为 2 个系靠船墩和 2 个系缆墩;并增设人 员上岸功能,在 2 个系靠船墩上增设爬梯及栏杆,系靠船墩之间增设联系桥,并通过 连接桥与岸侧连接。其它同原设计。 (****电站间待航停泊区调整为应急锚地。 ****电站下游待航停泊区:平面****电站下游 2.8km 河道右岸调整至官蟹下游 4.7km 河道右岸。由靠岸系泊调整为双浮筒系泊,设置一个锚位, 每个锚位可停泊 3 艘设计船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船舶含油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油渣应集中收集,作为危废,交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含油废水收集处理后交**市百洋****公司统一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居民集中居住区航段,警示过往船舶,减少船舶噪声干扰;锚地和停泊区噪声临时防护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要求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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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禁止将疏浚物售卖; 2)疏浚、高频破碎工程应严格按施工方案执行,禁止随意扩大作业范围、超采超挖; 3)疏浚、高频破碎废物的抛卸应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在获得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4)加强管理,避免疏浚物的二次污染。 | 已落实。本项目一期工程航道清礁5. 94万m3、疏浚0.03万m3,作为我省航道疏浚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现了航道疏浚物全部综合利用。现场清淤的淤泥质土经晾晒、改良后,用作绿化用土、施工便道和场地绿化使用;清运上岸的礁石进行分类筛选,强度较低的填筑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场地;****工厂,强度较高的礁石生产机制砂、碎石,作为建筑材料使用 |
| 1 | 应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鱼类繁殖期,采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方式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码头等临时设施禁止占用湿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预留资金,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生态补偿措施。 | 已落实。采用工艺成熟、环境**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疏浚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通过采用先进施工船舶、设备,结合GPS系统,高精度的定深挖泥,减少对水体的扰动,控制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生态补偿措施。 |
| 1 | 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足够能力的应急设备与物资。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政府应急预案联动,并加强应急演练。提请当地海事****应急中心,落实运营期水上通航安全保障及环境应急救援措施。 | 已落实。本工程已落实航道运营管理,已针对本项目编制船舶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 |
|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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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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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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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鱼类繁殖期,采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施工方式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码头等临时设施禁止占用湿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预留资金,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生态补偿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采用工艺成熟、环境**的施工方案,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疏浚工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通过采用先进施工船舶、设备,结合GPS系统,高精度的定深挖泥,减少对水体的扰动,控制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生态补偿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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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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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疏浚、炸礁选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降低对水体的扰动,减轻施工对水环境和水质的影响。施工、运营期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禁止直接排入水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工程施工期已落实环境管理,采用“浮式平台+挖机”进行疏浚施工,并进行高精度的定深挖泥,有效减少施工噪声、泥沙、污水的影响。疏浚物采取综合利用方式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船舶污水未在工程区域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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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