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231.45平方米 |
| 挂牌价:63.333万元 | 保证金:5.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市**区**路20号都市春天A栋3008、3108室房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231.45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 | ||
| 室内配置:复式楼,四房两厅一厨两卫,**台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地点:房屋所在地 | ||
| 联系人:单先生 | ||
| 联系人电话:135****9605 |
1、房屋坐落位置:**市**区**路20号都市春天A栋3008、3108室
2、建筑面积:231.45㎡
3、产权证号:湘(2016)**市不动产权第****041号
4、起拍价:63.333万元
5、保证金:5万元
6、各类款项的支付
(1)保证金不抵扣成交款,成交款由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2)买受人除支付成交款以外,还需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成交金额×5%计算,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3)成交款和拍卖佣金需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银行账号:
户名:****
账号:4305 0164 7136 0000 1194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4****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 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成交金额×0.24%计算。
(5)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需缴纳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即买卖双方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该房屋欠缴的水费和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公司沟通。
(7)买受人付清成交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后,保证金退还至买受人的交款账户,不计利息。
7、其他事项
(1)拍卖房产为罚没财物,****法院查封,待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负责出具解封和协助过户等相关法律文书。
(2)房屋现处于空置状态,买受人付清成交款和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立即办理移交手续。
(3)买受人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燃气户的变更手续。
(4)竞买人在拍卖前可查勘房屋详情,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完全知晓并接受房屋的现状和瑕疵(已知瑕疵和未知瑕疵),委托人和衡****公司不对房屋的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5)竞买人需按照公示的时间参与出价和竞价,竞买人未在公示的时间内出价和竞价,即视为竞买人放弃竞买。
8、违约责任
(1)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成交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时,即表明买受人违约;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以解除成交合同,拍卖标的收回重新拍卖,竞买人交纳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用于赔偿****公司的佣金及损失,并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买受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或者,委托人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成交义务时,本公司负责催收成交价款并有权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收取违约金的比例为:按买受人所欠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二的比例计收),直至成交义务履行完毕。
(2)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委托人和衡****公司仅无息返还买受人交纳的成交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9、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63.333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01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2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售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市**区**路20号都市春天A栋3008、3108室房产 | 房屋户型:四房两厅一厨两卫(复式楼、**台);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31.45平方米 | ****园区 | 63.333万元 | 5万元 | 0.01万元 |
| 2 | **市石****广场B座B栋C栋503室房产 | 房屋户型:两房两厅一厨一卫;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86.41平方米 | **区 | 20.916万元 | 2万元 | 0.01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75.6.242.139:8888/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9月18日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09月03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5年09月18日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135****9605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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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