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核准〔2025〕18号
****改革局关于****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紫发改字〔2025〕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水电**的开发与利用,****电站生态流量的管理,****电站的更新与技术改造,促进****电站运营效益提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增容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县****小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龙颈电站工程控制集雨面积8.31平方千米,装机容量1×200KW,****电站,设计水头72米,现对原装机容量1×200kW改造扩容至1×400kW,机组台数1台,增加装机容量200kW,改造后正常蓄水位保持不变为120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177.0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3.11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建设项目。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办公室呈批件》(收文编号:****2575)《****政府关于审核的请示》(紫府〔2023〕24号)《**省**县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综合报告》《关于****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审批意见》(紫水工字〔2025〕19号》《关于****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意见》(紫水工字〔2012〕21号)《取水许可证》(编号D441621S2021-0197)《关于****土地权属的说明》。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改革局
2025年9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农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