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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09-01 |
| 标 题 | **市2025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M〔2025〕2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M〔2025〕24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市呈报的(兴)地呈字[2025]第08号**市2025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位于戴南镇顾徐村4.7623公顷集体农用地和0.203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4.965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7623公顷,征收土地4.9653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同意你市通过自行补充的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4.3783公顷(其中水田3.6009公顷)。请你市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督促镇(街)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厅备案。
2025年8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5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