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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地址 | 申请 单位 | 主要 用途 | 批准 单位 | 批准 文号 | 核准面积(公顷) | 使用 期限 |
| 1 | **市**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 | **县鸿兴镇明月村、兴东村、**村、鸿兴村、聚富村、 乌努各尺村、****政府;双岗镇绿海村、长青村、 ****政府;八面乡荣华村、四家子村、****政府境内 | 通****公司 | **市**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临时用地 | ******局 | 吉发改审批〔2024〕244号 | 54.4028 | 2025年9月1日起至2027年7月9日止 |
| 2 | 低碳生产建设一期工程9-01至2号间管线等32条管线施工用地 | **市两家子镇同庆村、同丰村、来福村、同富村、同胜村;**子乡马营子村;**市海坨乡姜家村;四棵树乡建设村;联合乡二**村、长发村、**村、长虹村;太山镇巨宝村、**村、幸福村、静山村、**村、**村境内 | ****油厂 | 低碳生产建设一期工程9-01至2号间管线等32条管线施工用地建设临时用地 | ******局 | 中国石****公司****公司部门文件计划〔2024〕15号 | 11.082 | 2025年9月1日起至2027年9月1日止 |
初审:潘楚凝
复审:于春岩
终审:蔡瑞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