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3 10: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全钒液流电池系统装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665
联系人:李丽文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全钒液流电池系统装配制造项目 | 长****开发区 | **** | **景****公司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电堆420MW、系统模组集成150MW,厂房改造,建设两条全自动生产线、两条半自动生产线、系统集成车间、购置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等;二期年产电堆600MW、系统模组集成600MW,厂房改造,建设四条全自动生产线、系统集成车间、购置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大气、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施工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组织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点胶车间加强车间通风;粘接车间每个粘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引入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要求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限值要求。 三、认真落实废水治理措施。纯水制备废水、PVC管路冲洗废水与****园区****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维护等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电极框检查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由生产单位回收进行再加工;电堆生产线测试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经拆解后返回到对应工序重新进行利用;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统一****公司回收处理;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危废收集、暂存和转运程序;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原则,对危废贮存点进行重点防渗,生产车间进行一般防渗,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