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黄酒,经抽检检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2日,****管理局委托********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黄酒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6月1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5月12日自己制作上述涉案黄酒,共制作50斤,当天已全部食用完。当事人采取了召回措施,现无产品召回。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处罚。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及时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坚持过罚相当”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黄酒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对《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学习,严格按照GB 2760-2024《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避免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
五、公示网址链接:
http://www.****.cn/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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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