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9〕14号),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