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0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市**区行政大道东延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施工: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1457.58656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56.371896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1457.05227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王芳妮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96341;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杨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川251********04141;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倩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6123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提出异议的要求: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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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区建设****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一中路2号院
联系人:王继波
电话:0917-****6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座801室
联系人:杨永波
电话:188****7625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