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中天恒****公司
所在地: **市**区李桥镇馨港庄园二期28号
债权总额:98,764.7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11日,该债权总额可能已超过法律支持的上限要求,****法院认定数额为准,下同)
一、债权情况:
****拥有**中天恒****公司债权1户两笔,截至2024年12月11日,第一笔贷款本金19,000.00万元,利息/违约金62,496.13万元,债权总额81,496.13万元;第二笔贷款本金4,630.00万元,利息/违约金12,638.63万元,债权总额17,268.63万元;以上合计贷款本金23,630.00万元,利息/违约金75,134.76万元,合计债权总额98,764.76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贷款。
二、抵押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以债务企业股东名下拥有的三套个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他项权证号分别为石房他证开字第****09341号,X京房他证顺字第131485号,石房他证开字第****09340号。
三、质押担保情况:
债务企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即甄永杰、李莉二人持有的中天恒信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已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京顺)股质登记设字【2012】第****1244号、第****1245号。
四、保证担保情况:
甄永杰、李莉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诉讼执行情况:
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依法查封了债务企业抵质押资产、**中天恒****公司****公司名下中天神韵项目土地、未售商业及30#住宅等相关资产,查封在有效期限内。****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且上述部分查封物存在出租、私售、抵顶工程款、被第三方占用等瑕疵,请予以关注。
六、风险披露:
该项目涉诉较多,包括债务人、****公司的诉讼,****公司于2019****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该1户两笔债权资产,****公司****公司及相关方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因未按协议约定交纳尾款,已向其发送解除协议通知,该项目也存在资产转让纠纷,请予以关注。
处置方式:竞价、拍卖、竞标、协议转让、债权重组等交易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以下主体除外:①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②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③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④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⑤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⑥****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谢女士、胡先生
联系电话:0311-****3217、0311-****3218
联系地址:**省**市红军大街2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11-****3282
****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