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4日
合同包5(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县实施服务子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5(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县实施服务子项目)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市****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5(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县实施服务子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3,753,534.00元,更正为:3,677,928.29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3日
合同包5(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县实施服务子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C4栋504房 |
3,677,928.29元 |
合同包5(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县实施服务子项目):
服务类(****)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5-1 |
其他农业服务 |
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县实施服务子项目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且通过项目验收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本项目因其他响应供应商对结果公告提出质疑并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事项;清财采决〔2025〕5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认定**华盈****公司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依据清财采决〔2025〕5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果,确定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因**市****公司为合同包4(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区实施服务子项目)中标人,将不具有合同包5(2025年**市(**区、**县)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县实施服务子项目)的候选人推荐资格,故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人民二路3号
联系方式:0763-****472
名 称:****
地 址:**省**市****联社区**南路20号**苑6号楼02号首层
联系方式:0763-****377/135****9020
项目联系人:潘金杏
电 话:0763-****377/135****9020
****
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