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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处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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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5万元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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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3 |
| 拍卖 |
| 1、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房屋坐落****林区中兴大街411号-华盛灯饰城,房屋总层数为2层,所在层数为1-2层,建筑面积312.3平方米,用途为商服,结构为砖混结构,房屋建成年份为1993年。 3、标的为房屋五年期租赁权,起拍价为五年期房屋租金,起始日期从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合同日期开始。 4、租赁期间期间取暖费由委托方负责,其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网费等,由于房屋使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支付。 5、水、电、物业等前期尾欠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6、收取2000元房屋使用抵押金。合同到期时,委托人检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承租人结**、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抵押金;如有损坏或欠费,则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7、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自行拆除的,出租人不给与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出租人所有。 8、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承租人,拍卖人只负责租赁过程中的市场定价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承租人直接办理交接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