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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水利部第53号令)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8月4日,建设业主(****)在**市仁**组织对《****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代表等,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医院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意“****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仁**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