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市**区**内涝点整治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市**区**内涝点整治提升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街道、**街道、**街道、来华街道、良江镇等。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对**市**区**街道**街道、**街道、来华街道和良江镇5个街道 22个社区116个内涝点进行整治提升,主要包括排水管网改造,管道清淤疏通,相应恢复及改造排水管网施工破除的路面工程。其中**钢筋混凝土管d200管540米,d300管9622米,d400管26644米,d500管6560米,d600管6675米,d800管1328米,d1000管495米,DN300雨水连接管7093米,雨水口2661个,检查井1993座,DN300雨水提升压力管320米,****泵站3座,排水泵站2座,原有排水管清淤830立方米,修复检查井7座,修复损毁雨水算1座,道路路面破除修复面积18507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6540.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80.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79.07万元,基本预备费2281.5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国债以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抓紧完成项目规划、用地、环评等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后报我局审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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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