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洺竹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无刻痕竹制品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安徽-六安-霍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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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2025-09-03 15:15:14
**县
2025-09-03 15:15:14
****分局
关于****"高端无刻痕竹制品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高端无刻痕竹制品生产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09-03 15: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高端无刻痕竹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公示期: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9日

联系电话:0564-****754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综合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高端无刻痕竹制品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项目基本情况:****拟在**省**市**县黑石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高端无刻痕竹制品生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购置黑石渡镇工业集中区空置厂房1栋作为仓库,同时在厂区空地**3栋厂房,1栋锅炉房,设置高端无刻痕竹展平板生产线1条、竹纤维生产线1条、竹粉生产线1条,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线1条及配套相关的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无刻痕竹展平板100万平方米、竹粉0.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0.4万吨、竹纤维1万吨的生产能力。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要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该项目行业类别为C2041竹制品制造和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该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 43生物质燃料加工-254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类别。

五、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气主要有锅炉燃烧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并采用低氮燃烧+SCR装置+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竹粉、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过程中的破碎、制粒、筛分、冷却、包装等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并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和粉碎料烘干废气经过管道收集并采用低氮燃烧+SCR装置+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无刻痕竹展平板生产过程中开片、展平、修边、精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竹纤维生产过程中挤压撕裂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中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中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 燃煤锅炉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贯彻落实工作清单》的通知(六政〔2024〕46号)要求,执行超低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4要求设置;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异味(硫化氢、氨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排放标准;热风炉燃烧废气、生物质粉碎料、竹粉粉碎料烘干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一并接管进****处理站中进行处理。****处理站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要求。项目软水制备废水、软化废水,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噪声主要由建设施工和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组成。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和消声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该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拟在2#车间东侧设置100m2的一般固废区,一般固废分类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在厂区北侧设置10m2的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控制标准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

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加强对各类化学品和废弃物的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程;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做到源头 控制、分区防渗;配备齐全的应急救援物资等。

七、总量控制指标

经市局核定该项目新增废气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675t/a,二氧化硫:1.261t/a,氮氧化物:1.78t/a。

环评结论:综上所述,****“高端无刻痕竹制品生产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正常运行时,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2025年9月3日

(报批稿)****高端无刻痕竹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docx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