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2025年尉氏县南曹乡南曹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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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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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县南曹乡南曹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本工程为****2025年**县南曹乡南曹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面积3025.63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1座 **** **省**市******村委会北10米 2,495,000.00 评审价格:****000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2025年**县南曹乡南曹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本项目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权亚飞 豫241********07253
三、评审专家名单
马奔(组长)、樊合社、石文军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豫招协【2023】002****协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行支付。
收费金额:26,95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未通过名单及原因:******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第六项第二条未提供人员社会保险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方式。 2.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南曹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66****9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路与**路****中心)C区1号楼9层902号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方式:186****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方式:186****8322
附件(3)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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